5月23日,江苏总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第三期专题读书班,集中学习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。党委副书记(主持工作)、总队长邬喜春主持并讲话。
读书班上,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今年4月22日-24日在重庆考察时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;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分别领学《条例》,原原本本逐条学习了《条例》第十章、第十一章和附则的内容;集体观看了警示教育片《持续发力 纵深推进》。
邬喜春在讲话中要求:
一要全面系统,准确掌握其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。要全面系统地学习《条例》,结合实际案例,开展警示教育,让党员干部从身边人、身边事中汲取教训、受到警醒,切实做到知敬畏、存戒惧、守底线。
二要注重实践,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。要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,严格规范集中采购、审计、项目实时报销、境外党员干部行程、项目考察、干部考察等,把遵守党纪作为履行职责、推动发展的基本要求,转化为助推总队高质量发展的实绩实效。
三要加强监督,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效。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,加强对党员干部学习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,促使党纪学习成为主动行为、自觉对照,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,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和使命。
总队领导班子成员,各党支部书记,团总支书记,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人员,资产财务部、经营管理部、部分成员企业和产业发展部门负责人、部分关键岗位人员等参加读书班。